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双方签订的电影《青青子衿,悠悠我心》宣传合同及补充协议,自2019年10月28日起不再有效。
由北京纯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提供、河北上观艺堂工艺品销售有限公司与客户签约的纸质合同,因河北上观艺堂工艺品销售有限公司对合同管理原因,致使以下编号合同为无效合同。
无效合同编号如下:
191146、191147、191148、191149、191150、191151、191152、191153、191154、191155、191156、191157、191158、 191161、191164、191167、191168、191169、191170、191173、191174、191175、191176、191177、191179.
双方联合声明:以上编号合同以任意形式、任意日期出现,均为无效合同。
若因以上编号合同出现,所引发的经济纠纷及法律责任,由河北上观艺堂工艺品销售有限公司承担全部责任。
以下为声明图片。